2019年5月10日9时许,在丰满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机修工张某1在加装排水管上的闸板阀过程中,违章擅自进入封闭的污水池彩钢房,后中毒坠入池内引发事故,污水处理车间工人房自来、钱某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进入污水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该事故造成张某1、房自来、钱某
经调查,金俊安作为丰满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抚检一部刑诉[2020]1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俊安(污水处理车间主任)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根据本案的事实及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然而,生产一线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班组长、安全员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组织其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案例不止这一起……
2020年12月9日11:40左右,厚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车间内在更换过滤器滤芯过程中,滤芯内残留的无水氟化氢泼溅到作业人员身上,导致氟化氢中毒,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班组长于亮亮和生产经理因违反检维修制度、安全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3月30日22时10分,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一炼钢电炉碳粉罐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调查,公司碳粉准备作业负责人沈某,在采用氮气新工艺进行充碳作业前,未依规定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也未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仍然安排碳粉准备作业人员照常上岗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0月31日16时05分许,江苏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817.1万元。
经调查:公司安全员周培军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3月1日12时20分,迁安市天良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的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氢车间酸性污水暂存罐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燃引发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7.25万元。经调查:公司苯加氢车间副主任魏某佳,作为施工现场具体负责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不到位、不规范;未对迁安天良公司的安全作业规程、实施工程的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检查;未对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车间主任是生产一线直接负责人,组织消除“跑、冒、漏、滴”和“脏、乱、差”状况,必须做到如下“十有”!!
岗位根据本车间承担的具体任务,以工作标准或作业标准的形式明确车间各岗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及承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建立科学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有计划车间的各项工作都有明确计划并做到目标、责任、人员、时间、措施等具体明确,充足表现公司及本单位的方针目标和计划要求。
车间能依据公司、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车间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达到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要求。
车间内部包括“岗位工作标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规程在内的指导职工正确操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确定保证产品质量的有关标准齐全、有效。
车间应建立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利用和占用的科学定额,并分解到车间生产经营的所有的环节,落实到班组。
车间承接单位下达的成本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所有的环节和班组,实施严格的考核。
车间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的环节、每个方面尤其是重要控制点和控制过程均有记录。
车间对内部制订的安全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操作标准及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安全安全检查和综合检查。
车间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隐患,能够及时做多元化的分析,举一反三,制订整改计划,纠正出现的偏差,做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