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11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揭露攻略(试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环境影响陈述表、不含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要、个人隐私以及触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稳的内容,并经建筑设计企业赞同揭露。
附件【公示本-ACMP冷拌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污染影响类).pdf】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大街)、区级各部门